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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省提名严查居住意愿」

​飞行员险些移民梦断

28岁的AM来自巴基斯坦,三年前由我们一位斯里兰卡的旧客户介绍到华飞办公室。AM曾经有SX-1短期签证来加拿大进行多次短期的飞行训练,之后找到了巴基斯坦的当地中介给他申请正式学签遭拒。

 

辗转到华飞办公室之后,我们成功地帮助他在境内将旅游签转成了学签,当时正值旅转学的新政出台不久,他是我们第一例成功旅转学的飞行员客户,可谓感情非常独特深厚。

 

这三年间,AM飞行学院毕业之后辗转各地工作,从安省搬到曼省又到过NB省,每次飞行经停多伦多的时候,都会给我们办公室带来意外的小礼物,还不断给我们介绍了很多身边的朋友们。

 

三年后的今天,远在曼省的AM已经满足了曼省提名的工作条件,又再次找到了我们。AM在加拿大的经历其实挺复杂的,先在安省的飞行学院上了一段时间,又转到了曼省的飞行学院,培训结束之后,在安省和NB省都短暂的担任过飞行教员,去年开始又回到了曼省,在当地的空中医疗救援队担任飞行员。

一开始我们就比较担心AM在安省有长期的学习经历,直接影响到曼省留学生提名的先决条件:本省毕业学生仅需工作6个月,外省毕业学生需要工作12个月才符合申请条件。

 

而且AM先后在三个省份工作过,即便回到曼省工作的期间,由于飞行之便,也行走于各省之间。于是我们从头到尾仔细梳理了所有的时间点、以及所有飞行训练和飞行工作的细节,妥妥的整理好所有时间线文件,4月13号入池,4月25号便收到了邀请信,迅速的递交申请之后,两周便收到省移民厅的档案号。

 

AM的毕业工签在10月初即将过期,所以非常焦虑,左等右等没有消息,于是我们主动联系了省移民厅,接电话的Officer非常善良,告知在毕业工签到期之前肯定会有结果。不料,在9月中旬等来的却是一封PFL信:本省居住意愿不够,要求补料解释!!!

 

这里先科普一下,什么是PFL:移民法中的程序公平就是移民官必须遵循公平性原则,在做出判定之前必须给申请人一个解释的机会,发出一封程序公平信叫做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(PFL)

被质疑居住意愿(Intent to Reside)是很多省份常出现的问题,怎么让移民官相信你拿到了移民身份,还会继续留在本省贡献个人力量呢?

 

于是我们使出浑身解数,热情洋溢的回复了曼省移民厅:

1、基于申请人的工作性质,救援飞行会根据现场紧急情况选择最近的救护医院,所以他不时会飞到安省或萨省,这是工作刚性需求

 

2、申请人目前在曼省优薪高职,他驾驶的MU-2机型在全加拿大只有7架,分别只由两家私人航空公司运营,所以他的职业晋升路径非常清晰;同时,由于很快就达到飞行小时数,明年能从副机长升职为正机长,前途无量,怎么会轻易放弃呢?再者,他签下的工作合同有金额不少的培训违约金,短期内离职的话就人财两空了

 

3、解释信之外再附上言之确凿的支持材料——6封个人推荐信:来自飞行学院的院长、航空公司的上司、飞行救护队的护士、其他公司的飞行员、还有平时同去清真寺的朋友

 

4、最后再完美的附上本省生活社交痕迹

我们信心满满地将这些补充材料交去省移民厅。补料6天之后,毫无悬念地收到曼省提名证书,紧接着是工签支持信。而此时,距离AM毕业工签到期日只剩3天!!

无比开心激动之余,新的问题又来了:毕业工签马上到期,现在申请封闭式工签的话,至少得等2-3个月都下不来。最后,我们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:毕业工签到期日前一天,去边境申请工签,如果边境海关不受理的话马上同时递交网上申请(AM来自巴基斯坦,不属于签证豁免国家,原则上边境海关Port of Entry只受理来自签证豁免国 Visa -exempt country的申请人办理工签)。

 

这里又有了另外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:

10月3日夜里,AM下班之后立即前往美加边境,现场受理的海关官员似乎有意为难,审理很久之后要求AM出示在曼省学习的成绩单原件,可惜他并没有带去,无奈只能空手而回。

即时与我们沟通之后,AM决定回家拿到文件之后重返海关。第二次到达边境办公室,已经是毕业工签到期当天10月4日的凌晨2点了,现场基本没有其他人,换了另外一位海关执勤官员,非常友善,从头到尾审理了所有材料,直到凌晨5点终于拿到了他为期两年的封闭式工签。

这一路的省提名和工签,斩荆披棘,惊险无比又精彩绝伦。我们很开心能与AM成为好朋友,并肩同行,为他成就飞行的梦想!

 

声明: 为保护客户个人隐私,本案例的个人信息经过省略处理,但案例关键陈述完全真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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